浙江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模拟题及答案

2018-04-23
宁波明日专修学校

一、单选题:本大题共35个小题,每小题2分,共70分。在每个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,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。

  第1题、 依相关两个债之间的关系,债分为 (  )
A.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
B.主债和从债
C.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
D.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2题、 离婚后,一方抚养的子女,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(  )
A.三分之二
B.二分之一
C.一部或全部
D.大部分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3题、 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活动性质的不同,法人可划分为 (  )
A.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
B.企业法人与事业法人
C.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
D.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4题、 下列亲属中哪一类是不可能相同的 (  )
A.配偶
B.旁系血亲
C.直系血亲
D.旁系姻亲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5题、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(  )
A.立遗嘱
B.订合同
C.自杀身亡
D.违反合同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6题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义务人迟延履行期间,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,义务 人 (  )
A.可以免除责任
B.可以部分免除责任
C.可以在通知权利人后免除责任
D.应当承担违约责任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7题、 按照法人制度,法人的民事责任的实质是 (  )
A.侵权的
B.违约的
C.债务清偿的
D.财产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8题、 关于买卖合同的正确表述为 (  )
A.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,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
B.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,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
C.标的物为数物,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,买受人就该物解除合同的效力均及于他物
D.标的物为数物,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,买受人就该物解除合同的效力均不及于他物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9题、 特定物之债,是因为 (  )
A.债权人的物特定
B.债的标的物特定
C.债务人交付标的物之后该物特定
D.把特殊的物定为标的物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10题、 下列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是 (  )
A.买卖
B.孳息
C.生产
D.添附
  【参考答案】A

  第11题、 下列哪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(  )
A.同父母的兄弟姐妹
B.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
C.养子女
D.继子女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12题、 营利法人是指 (  )
A.进行商品生产和交换营取利润的法人
B.能够通过市场活动取得利益的法人
C.能够通过商业活动获得利益并且将利益分配给社员的法人
D.能够经营有利润业务的法人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13题、 因感情不和分居(  ),确无和好的可能,应当准予离婚。
A.2年
B.3年
C.4年
D.5年
  【参考答案】A

  第14题、 在我国民法中,监护制等适用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,监护人的产生根据是 (  )
A.法律规定
B.法律规定或有关单位的指定
C.被监护人的委托
D.有关单位的委托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15题、 某公司是在中国登记设立的,它不属于 (  )
A.社团法人
B.企业法人
C.本国法人
D.公益法人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16题、 王某在自家院内盖房挖地基时,挖出宋代珍贵文物,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,王某挖出的银 元应 (  )
A.归王某自己所有
B.王某可以取得一半文物的所有权所有
C.归国家所有
D.如果现在有人证明该文物为其所有,则归该人所有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17题、 诉讼时效中断后,过去进行的时效期间 (  )
A.一律无效
B.仍然有效
C.部分有效
D.部分无效
  【参考答案】A

  第18题、 复代理的目的是为了 (  )
A.被代理人利益
B.代理人利益
C.第三人利益
D.当事人的共同利益
  【参考答案】A

  第19题、 某甲与某乙所在单位要评选“先进工作者”,某甲认为某乙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者,为不让某乙 评上,某甲即散布某乙有虚报成绩等谣言,使乙未能评上“先进工作者”,并因此使精神受到 极大打击。某甲的行为侵犯了某乙的 (  )
A.荣誉权
B.隐私权
C.名誉权
D.健康权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20题、 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 (  )
A.运费
B.运输行为
C.货物
D.运输工具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第21题、 收养关系解除后,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,对什么情况下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(  )
A.对缺乏劳动能力的养父母
B.对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
C.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
D.对生活困难的养父母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22题、 遗嘱人在遗嘱中应当对以下哪项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(  )
A.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
B.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
C.法定继承人
D.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23题、 公民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 (  )
A.已有子女
B.未满30周岁
C.已收养了一名孤儿
D.已收养了一名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24题、 下列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(  )
A.乘人之危实施的民事行为
B.受欺诈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
C.无权处分行为
D.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25题、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不同的,它标志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中的 (  )
A.行为能力
B.法律地位
C.民事权益
D.权利和义务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26题、 公法人与私法人划分的标准是 (  )
A.是否以营利为目的
B.是否以社会公益为目的
C.是否行使国家统治权
D.设立的方式不同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27题、 有关继承权的论述,不正确的是 (  )
A.继承权的实现与一定的法律事实相联系
B.继承权与一定的身份相联系
C.继承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
D.继承权始终是一种既得权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28题、 下列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(  )
A.地役权
B.采矿权
C.留置权
D.使用权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29题、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,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(  )
A.户籍机关
B.民政机关
C.人民法院
D.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30题、 民事主体问因重大误解而发生的民事行为 (  )
A.一方只可以请求宣布无效
B.一方只可以请求撤销
C.一方既可以请求撤销也可以请求变更
D.一方既可以请求变更,也可以请求宣布无效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31题、 如果对他物权分类,可将物权区分为 (  )
A.自物权与他物权
B.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
C.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
D.主物权与从物权
  【参考答案】B

  第32题、 某人购得一台电热水器,在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害。如果他向法院起诉,法律保护其请求权 的时效期间为 (  )
A.20年
B.2年
C.1年
D.6个月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33题、 下列事实中哪一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(  )
A.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
B.给付因赌博而欠的钱
C.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
D.顾客多付售货员付款
  【参考答案】D

  第34题、 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(  )
A.群婚制
B.普那路亚婚制
C.一夫一妻制
D.对偶婚制
  【参考答案】C

  第35题、 在下列选项中,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(  )
A.甲的拖拉机和拖犁
B.甲的手表和乙的表带
C.房屋和天花板
D.丙的钥匙和丁的锁
  【参考答案】A

 二、简答题:本大题共3个小题,每小题10分,共30分。只需简要回答基本内容,不需详细分析、论证和综合。

  第36题、 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。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《婚姻法》第12条规定:“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”其基本精神有三:

(1)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。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,必须严格履行。育龄夫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生育子女,不得计划外生育。如果夫妻的生育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法规,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
(2)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。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职责,夫妻双方应自觉承担此法定义务。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该项义务,更不得将计划生育仅视为女方的义务。

(3)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法定权利。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一项法定权利。夫妻享有依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,受国家法律的保护,任何人不得侵犯。同时,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,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。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,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应当提供安全、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,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夫妻的健康和安全。

  第37题、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。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为代理行为,而相对人基于客观情况足以能相信其有代理权,并与之为民事行为,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。其构成要件包括:(1)须存在行为 人没有代理权的事实;(2)须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;(3)须相对人在为行为 时系善意且无过失。

  第38题、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何特征?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征:

(1)权利能力的平等性。《民法通则》第10条规定:“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。”权利能力平等指人们参与民事活动、设定民事权利的机会平等,以及权利能力的人人平等。机会平等不一定结果也会平等,结果平等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才能实现的一种美好的现象,现在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权利能力人人平等指的是公民不分男女、老幼,不论其行政职务高低、财产多寡,身心正常或残疾,其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,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歧视性的差别。

(2)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。在民事权利能力中,既包含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,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,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。在民事活动中,公民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,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。

(3)不可转让性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仅因死亡而消灭,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,本人不能转让或抛弃,他人也不得非法加以限制或剥夺。

  三、论述题:本题满分20分。要求有理有据,论证充分。

  第39题、 甲早年丧妻,有乙、丙二子及女儿丁。甲的哥哥死时留下五间房,按遗嘱由甲继承。乙、丙、丁长大后先后参加工作。甲一直随长子乙生活。1987年,甲亲笔立下遗嘱,谓其死后,五间房由由乙继承,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。1980年,甲到次子丙家小住期间得了肝炎,因次子丙伺候周到,甲在病中亲笔立下遗嘱,由次子丙继承五间房中的三间。甲病愈后,到女儿丁家休养。1986年,甲旧病复发,且转化为肝癌。住院期间,甲当着乙、丙、丁的面又口述立下新遗嘱,由乙记录,丙、丁见证,甲在遗嘱上签字,谓五间房由乙、丙各继承二间,丁得一间。事隔不久,甲不治而死,乙、丙、丁料理后事后,商量五间房的处理,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遂诉诸法院。

  问:五间房应由谁继承?为什么?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五间房均应由长子乙继承。理由如下:①由乙继承五间房的遗嘱属于公证遗嘱,以后虽有内容不同的遗嘱,但均未经公证程序,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;②由次子丙继承的三间房的遗嘱虽属有效的自书遗嘱,但它不能变更、撤销前面的公证遗嘱,故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;③甲在住院期间所立遗嘱,属代书遗嘱,但由于作为见证人的丙、丁不具备见证人资格,因而无效。

  四、案例分析题:本大题共2个小题,每小题15分,共30分。要求对所列问题作出回答,并说明理由。

  第40题、 11岁的中学生甲从亲友馈赠的钱财中拿出2万元,到乙商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。第二天,甲之父丙得知此事,遂到商场要求退货。丙认为,甲年龄尚小,未经家长同意,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商品,商场应当予以退货。商场认为购买电脑系双方自愿,且已钱货两讫,所以不能退货,双方协商未果,丙遂诉至法院。

  问:法院能否支持丙的主张?为什么?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丙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。11岁的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他可以进行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,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购买2万元的电脑属重大民事活动,应由甲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同意,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,有权代理甲的重大民事活动,故法院应支持丙的主张。

  第41题、 陈某在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,保修期为三年。但使用三天发生故障。陈要求商店退货。商店说货物售出,只修不换。请问这种回答对不对,双方的合同属于债的哪一种类。商店应如何处理。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,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,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,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。

 二、简答题:本大题共3个小题,每小题10分,共30分。只需简要回答基本内容,不需详细分析、论证和综合。

  第36题、 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。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《婚姻法》第12条规定:“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”其基本精神有三:

(1)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。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,必须严格履行。育龄夫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生育子女,不得计划外生育。如果夫妻的生育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法规,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
(2)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。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职责,夫妻双方应自觉承担此法定义务。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该项义务,更不得将计划生育仅视为女方的义务。

(3)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法定权利。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一项法定权利。夫妻享有依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,受国家法律的保护,任何人不得侵犯。同时,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,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。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,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应当提供安全、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,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夫妻的健康和安全。

  第37题、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。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为代理行为,而相对人基于客观情况足以能相信其有代理权,并与之为民事行为,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。其构成要件包括:(1)须存在行为 人没有代理权的事实;(2)须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;(3)须相对人在为行为 时系善意且无过失。

  第38题、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何特征?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征:

(1)权利能力的平等性。《民法通则》第10条规定:“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。”权利能力平等指人们参与民事活动、设定民事权利的机会平等,以及权利能力的人人平等。机会平等不一定结果也会平等,结果平等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才能实现的一种美好的现象,现在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权利能力人人平等指的是公民不分男女、老幼,不论其行政职务高低、财产多寡,身心正常或残疾,其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,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歧视性的差别。

(2)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。在民事权利能力中,既包含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,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,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。在民事活动中,公民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,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。

(3)不可转让性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仅因死亡而消灭,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,本人不能转让或抛弃,他人也不得非法加以限制或剥夺。

  三、论述题:本题满分20分。要求有理有据,论证充分。

  第39题、 甲早年丧妻,有乙、丙二子及女儿丁。甲的哥哥死时留下五间房,按遗嘱由甲继承。乙、丙、丁长大后先后参加工作。甲一直随长子乙生活。1987年,甲亲笔立下遗嘱,谓其死后,五间房由由乙继承,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。1980年,甲到次子丙家小住期间得了肝炎,因次子丙伺候周到,甲在病中亲笔立下遗嘱,由次子丙继承五间房中的三间。甲病愈后,到女儿丁家休养。1986年,甲旧病复发,且转化为肝癌。住院期间,甲当着乙、丙、丁的面又口述立下新遗嘱,由乙记录,丙、丁见证,甲在遗嘱上签字,谓五间房由乙、丙各继承二间,丁得一间。事隔不久,甲不治而死,乙、丙、丁料理后事后,商量五间房的处理,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遂诉诸法院。

  问:五间房应由谁继承?为什么?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五间房均应由长子乙继承。理由如下:①由乙继承五间房的遗嘱属于公证遗嘱,以后虽有内容不同的遗嘱,但均未经公证程序,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;②由次子丙继承的三间房的遗嘱虽属有效的自书遗嘱,但它不能变更、撤销前面的公证遗嘱,故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;③甲在住院期间所立遗嘱,属代书遗嘱,但由于作为见证人的丙、丁不具备见证人资格,因而无效。

  四、案例分析题:本大题共2个小题,每小题15分,共30分。要求对所列问题作出回答,并说明理由。

  第40题、 11岁的中学生甲从亲友馈赠的钱财中拿出2万元,到乙商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。第二天,甲之父丙得知此事,遂到商场要求退货。丙认为,甲年龄尚小,未经家长同意,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商品,商场应当予以退货。商场认为购买电脑系双方自愿,且已钱货两讫,所以不能退货,双方协商未果,丙遂诉至法院。

  问:法院能否支持丙的主张?为什么?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丙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。11岁的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他可以进行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,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购买2万元的电脑属重大民事活动,应由甲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同意,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,有权代理甲的重大民事活动,故法院应支持丙的主张。

  第41题、 陈某在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,保修期为三年。但使用三天发生故障。陈要求商店退货。商店说货物售出,只修不换。请问这种回答对不对,双方的合同属于债的哪一种类。商店应如何处理。

  【参考答案】

  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,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,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,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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